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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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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医疗费报销的通知

来源: 发布:2018-03-07  阅读量:

各位师生员工:

现将2018年第一季度外转医疗费报销事宜通知如下,请大家按时办理相关手续。

一、报销时间安排

1.外转门诊医疗费报销:

北校区时间:314日—15日携带相关资料在校医院四层办理审批及报销手续;

南校区时间:316日携带相关资料在南校区门诊部办理审批及报销手续。

2.外转住院医疗费:39日前将有关住院报销资料交至校医院四层医保办公室。

二、其他事项

1.报销需提交的资料

门诊:医保证、转诊单(校医院就诊除外)、门诊发票(收据联)、门诊病历、门诊处方、检查报告单。

住院:住院发票、全套住院病历复印件、住院费用明细汇总、转院单。

2.本年度医疗费请尽量在本年度报销时间完成(本年度发票于次年331日作废)

校 医 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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