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 发布:2018-03-07 阅读量:
各位师生员工:
现将2018年第一季度外转医疗费报销事宜通知如下,请大家按时办理相关手续。
一、报销时间安排
1.外转门诊医疗费报销:
北校区时间:3月14日—15日携带相关资料在校医院四层办理审批及报销手续;
南校区时间:3月16日携带相关资料在南校区门诊部办理审批及报销手续。
2.外转住院医疗费:3月9日前将有关住院报销资料交至校医院四层医保办公室。
二、其他事项
1.报销需提交的资料
门诊:医保证、转诊单(校医院就诊除外)、门诊发票(收据联)、门诊病历、门诊处方、检查报告单。
住院:住院发票、全套住院病历复印件、住院费用明细汇总、转院单。
2.本年度医疗费请尽量在本年度报销时间完成(本年度发票于次年3月31日作废)
校 医 院
2018年3月6日